有關台灣的連鎖加盟
在台灣各種形態的加盟連鎖都相當盛行,這篇來分享有關於加盟連鎖協會的差異、加盟連鎖業者如何找店面、如果想要加盟要如何獲得最新資訊、以及加盟連鎖的各種形式。
台灣兩大加盟連鎖協會
台灣的兩大連鎖加盟協會,第一、TCFA 台灣連鎖暨加盟協會,主要的會員為各家大型品牌,例如全家、頂呱呱、萊爾富、統一超商、天仁茗茶等知名品牌,因為這些幾乎都是上市上櫃的大型企業,在加盟審查及制度上都是最嚴謹的。ACFPT 台灣連鎖加盟促進協會,則是包含更多中小型品牌,例如麥味登、丐幫滷味、美芝城、及常見的飲料連鎖,ACFPT時常舉辦連鎖加盟大展,光是2019年就舉辦超過6場。在網站的設計與活動行銷上,明顯看得出來ACFPT有持續的在更新及維護,展覽活動也是非常用心,有許多新興連鎖品牌都是ACFPT新成員。
連鎖加盟業者如何選擇店面
連鎖加盟業者在協助加盟主找開店地點時,會使用商圈評估分析表去分析店面好壞,但商圈分析表的結果不一定完全代表該店未來發展狀況。有的時候為了獲得黃金店面,需要透過挖店方式,早期超商百家爭鳴時期,常常使用挖店去獲得屬意的金店面。因為這些直營店地點非常重要,且可以接受較高店租,畢竟在資金方面相對一般加盟主充裕許多,也可以經得起長期的虧損。對於開店選址有興趣者可參考另外一篇文章開店選址前必做功課 [ LRSP ]
想要加盟如何獲取最新資訊
目前主要可以透過各大加盟展獲得各個品牌的第一手資訊,同時也能夠在現場多方比較與諮詢,一年全台至少有五、六場可以參加。除此之外,網路平台也是一個獲得資訊的方便管道,例如1111連鎖加盟網、yes頂尖創業加盟網等。當然透過想要開店的關鍵字去搜尋也可以獲得各種資訊。另外許多連鎖加盟公司也會不定期舉辦說明會。
連鎖加盟的型式
- 直營連鎖(Regular Chain)
直接由公司內部經營管理,各個連鎖店面都是歸總公司管理,因此通常各個分店的品質控管及服務最具有一致性,不會因為區域而有明顯的服務差異。例如眾所皆知的星巴克就是都用直營連鎖方式在經營,因此在店面位置的選擇及服務的品質都有一定水準。 - 特許加盟(Franchise Chain)
通常加盟主與總部要共同分擔設立店鋪的費用,其中店鋪的租金裝潢多由加盟主負責,生產設備由總部負責,此種方式加盟主也需與總部分享利潤,總部對加盟主也擁有控制權,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當的費用,因此利潤較高,對於店鋪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議與決定權力。為目前加盟之主流,日本多數便利商店體系皆採此種方式經營。 - 自願加盟(Voluntary Chain)
自願加盟是指個別單一商店自願採用同一品牌的經營方式及負擔所有經營費用,這種方式通常是個別經營者(加盟主)繳交一筆固定金額的指導費用(通稱加盟金),由總部教導經營的知識再開設店鋪,或者經營者原有店鋪經過總部指導改成連鎖總部規定的經營方式;通常這樣的方式每年還必須繳交固定的指導費用,總部也會派員指導,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費用者,開設店鋪所需費用全由加盟主負擔;由於加盟主是自願加入,總部只收取固定費用給予指導,因此所獲盈虧與總部不相干。此種方式的優點是加盟主可以獲得全部大多數的利潤而不需與總部分享,也無百分之百的義務需聽從總部的指示,但缺點是總部因此可以不負責任,往往指導也較鬆散,此外店的經營品質也不容易受到控制。許多台灣連鎖飲食業多採用此種方式經營。 - 委託加盟(License Chain)
委託加盟與自願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時只需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與經營技術皆由總部提供,因此店鋪的所有權屬於總部,加盟主只擁有經營管理的權利,利潤必須與總部分享,也必須百分之百的聽從總部指示。此種方式的優點是風險極小,加盟主無須負擔創業的大筆費用,總部要協助經營也要分擔經營的成敗,但缺點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潤的多數往往都要上交總部。美國便利店7-Eleven多採此種形式經營。 - 合作加盟(Cooperate Chain)
由性質相同的零售商,共同合作經營,會產生一個總部,總部的工作主要在於負責統一採購及廣告促銷活動,藉統一採購以獲得折扣上的優待來回饋於各零售商。 自願加盟:即「自己願意」,有些批發商為了讓銷售通路能更寬廣,加上自己又有一套經營技術,於是開始尋一些零售商的合作,願意加入的零售商必須依合約規定幫批發商銷售某些產品,並且掛上批發商的招牌,因為某些產品是由批發商提供,所以零售商必須支付保證金,也因為批發商提供了招牌,所以零售商必須支付權利金,而批發商因為只提供部份商品而以,其他商品都是零售商自行進貨,再加上店面是零售商自己所有,所以利潤均歸零售商,批發商即是加盟總部,零售商則為加盟主。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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